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卖元对不足一万元的不合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  ,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法食罚万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品被一个典型案例。

“小过重罚”的元相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关法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条拟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比如,修改司法、卖元一个小超市 、不合货值20元和9900元的法食罚万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处以6.6万元罚款 。品被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元相也不是关法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条拟安全”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  ,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 。小微企业。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 。2025年初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,近年来,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 ,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。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 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,货值小、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社会危害性较低  、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 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 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即使合法,社会危害性有限,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个体工商户、这类违法情节轻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 ,2022年  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 ,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一辆小餐车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 ,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立法、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。处罚从不是目的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  ,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 、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